2013年重庆市武隆县第三季度招聘13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8-26 10:24:10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武隆县201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武隆县2013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

5、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招聘单位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一览表》);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需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后方可报名;

9、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8月27日。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具备相应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8月20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8日、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武隆县人才交流中心(巷口镇芙蓉西路24号)

联系人:  张春兰   张沥匀

联系电话:77725036  77728995

(三)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2.报考者须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招聘条件中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报名时须提供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如单位证明、合同等);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填写《报名登记表》。复审合格后,按规定缴纳报名费。

3.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未达到该比例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或取消招聘 。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可调剂报考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本人不愿调剂的,由县人力社保局向已缴费的考生退费。

4.领取准考证:参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原件于2013年8月30日14:00—18: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及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

所有岗位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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