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德州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55名工作人员公告

2013-08-26 10:26:56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面试划定最低70分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面试考官一律从外地聘请。

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成绩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并进行公示。如招聘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以上条件仍相同者采取增加专业测试的方式予以确定。

因考生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四)体能素质测评

报考公安局事业单位的考生进行体能素质测评。根据招聘计划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素质测评人员,体能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体能素质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因弃权和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形成岗位上的人员空缺,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规定执行。体能素质测评项目包括:男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女10米×4往返跑、800米跑、纵跳摸高等三项。体能素质测评未达标的,取消考察体检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素质测评的,视作自动放弃;对因不适合却坚持参加体能素质测评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体能素质测评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的总成绩,按招聘计划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等额进行考察、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负担。同时,对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生的档案进行审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聘用

对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对象在公示期内因举报经查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对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局颁发《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公安局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实行“六公开”,即招聘范围条件、职位计划、考试程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聘用结果公开。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符合招聘范围、条件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准报考。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534-3211748。

附件1:2013年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2013年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夏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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