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甘肃酒泉市事业单位招聘277名人员公告

2013-08-26 10:27:16阅读:0地区:甘肃电脑版

3.面试

面试工作由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直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分别组织。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情况,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处理问题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考试总成绩出现小数点,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若末尾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末尾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完全相同,另行组织面试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参照新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分别组织,统一在县以上医院体检。市直事业单位的拟招聘人员参加肃州区人社局组织的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予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市直事业单位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县(市、区)事业单位由各县(市、区)统一组织。经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予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酒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不合格或确有问题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根据本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有序进行,邀请市、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酒泉市纪检监督电话:0937-2616598 2614573

酒泉市报名咨询电话:0937-2618488

肃州区报名咨询电话:0937-6987908

金塔县报名咨询电话:0937-4420501

玉门市报名咨询电话:0937-3351860

敦煌市报名咨询电话:0937-8822391

瓜州县报名咨询电话:0937-5521872 5523087

肃北县报名咨询电话:0937-8122201

附:1.酒泉市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表.xls

附:2.酒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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