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50名高层次人才公告

2013-08-26 10:28:20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经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择期通知考试。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报名方式的报考人员在考试前一天交验以上报考材料原件,否则不予参加考试。

 

(三)考试

采取面试、试岗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素质、能力水平、个性特征、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了解。采用100分制,60分为合格线。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在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从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拟聘用对象在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需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卫生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其它卫生专业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本次招聘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人民医院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780031。

附件:2013年丽水市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人民医院

201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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