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截止2013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gz.hrss.gov.cn)和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网站(http://www.gzdk.com)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有关事项
(一)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领导,确保2013年新进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建立健全招聘工作机构。
成立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报名、录用工作的公正、公平。
领导小组下设监督小组、工作组和巡视小组。监督小组负责对本次招考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工作组负责本次招聘日常工作。巡视小组负责对各考评点进行巡视指导。
(二)、未尽事宜,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13年贵州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地矿类专门人才需求职位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