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汉中西乡县事业单位招聘6人公告

2013-08-23 10:46:13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县人社局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最终考核成绩排名确定考核合格人员。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考核合格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按1:1比例进行。对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缺额,经县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最终考核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三周内未及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可取消其体检资格。

(六)公示

县人社局根据最终考核成绩、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经县人才引进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县人社局或者纪委投诉,有关单位(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

(七)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应聘人员两周内未及时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引进人才实行聘用制,经市人社局审核批准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博士研究生聘用合同期限为十年;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硕士研究生聘用合同期限为七年;其他人员聘用合同为五年。对以上人员均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六个月,包括在合同期限内。

四、相关待遇:

(一)编制职称优待。可不受单位编制限制,超编单位可先进后出;职称评定可特事特办,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可不受岗位限制,优先推荐本办法引进的优秀紧缺人才。

(二)住房优待。引进的博士生及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人才,为其提供12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引进的硕士生(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人才,可提供80-100平方米的住房一套。在服务满10年后,房产所有权归本人所有。

(三)医保优待。在县内公立医院就医的,优先为其检查、治疗,并建立健康档案,需住院治疗的,费用按医保报销外,差额部分由县财政补助。

(四)家属及子女就业、子女入学优待。其配偶及子女一同来我县并愿意在本县就业的,由政府及用人单位考察考核后安排工作。暂时无法安排的,用人单位可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平均工资水平,发放生活补贴,所需资金政府财政给予补助。其子女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的,由教育部门就近安排入学。

(五)引进到县直单位工作的博士(或具有高级职称)、硕士(或具有中级职称)及到基层农技、水利、畜牧、计生、卫生等专业技术服务单位工作的本科及以上人员,其试用期可执行转正定级工资,转正后考核合格者,每年分别奖励2万、1万、5000元不等,奖励金的发放不超过5年。

五、联系方式:

地址:陕西省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

邮编:723500

人才招聘电话:0916-6217685

纪委监督电话:0916-6221364

网址:http://rlj.snxx.gov.cn/

邮箱:xxxrsjrsg@163.com(邮件及附件主题格式: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学历/应聘职位)

六、本办法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西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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