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南京专利代办处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有工作经历人员的试用期不超过6 个月(含),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不超过12个月(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按江苏省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五、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专利代办处负责招聘政策咨询。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25-83238203 ;83238210
联系人: 诸老师 孟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纪检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25-83279977
附件: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南京专利代办处 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 南京专利代办处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招聘工作联系人:诸老师,孟老师 联系电话:025-83238203;83238210)
2013年8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