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吸引聚集优秀人才,改善管委会专业干部队伍结构,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招聘工作人员26名。制定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名。各部门(单位)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具体见附件1、2。
三、聘用待遇
对招聘的工作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所有招聘人员,按照学历、工作年限等确定工资,缴纳五险。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2013年8月19日-9月19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9月19日。
2.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或电子邮箱报名。
电子邮箱:ndjdbgs@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叶长春 0951-5918334 18995182018
3.现场报名地点: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办公室。
4.资格初审。应聘者在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及近期正面免冠同底小二寸免冠照片进行资格初审;采用电子邮箱报名的应聘者可将上述证件电子扫描件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电子照片发至邮箱,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办公室通知考生进行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其它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及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准考证,准予面试。
(四)面试
1.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适应所聘用岗位要求的能力。
2.面试工作由宁东基地管委会根据招聘岗位要求,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制定面试方案,并在面试方案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
3.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于面试5天前通知考生。
(五)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优先条件,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由宁东基地管委会招聘领导小组组织考察对象学习或工作情况。
(六)体检
1.考察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行业标准执行。
3.组织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以所空缺名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结合岗位需要,经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网站http://www.ningdong.gov.cn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任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任的,上报宁东基地管委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经公示无异议,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年底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任。
4.聘任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根据考评结果可续聘。
五、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彻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或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二)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宁东基地管委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