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镇江丹阳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42人公告

2013-08-23 10:48:30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考核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应低于60分)。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体检由丹阳市人才市场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丹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体检工作原则上在总成绩公示结束后一周内完成。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出现缺额时,从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序实行一次性递补。

五、聘用手续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丹阳人社局审核后在丹阳人才网站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已经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毕业生,根据省卫生厅相关政策规定,暂由丹阳市卫生局委托丹阳市人才市场,实行人事关系代理,期限为3年。3年内,应聘人员取得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后,即可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未取得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毕业生,按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20天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违反

公开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政策咨询电话:0511—86522253,监督电话:0511—86571172。

附件:

1、丹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也可领取).rar

2、丹阳市第三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rar

丹阳市卫生局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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