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高新区2013年招聘15名教师公告

2013-08-23 10:52:06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为满足我区教育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现制定如下招聘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在区管委会的领导和区监察室的监督下,由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教育体育管理局组织实施。成立高新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报考条件

(一)资格与条件

1.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2.年龄要求:截止2013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7月1日及以后至1995年7月1日以前);

3.学历要求:报考小学教师职位的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中学教师职位的应具备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以上学历均包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4.教师资格要求:报考职位应具有与报考职位层次、学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现未就业;

6.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者除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4.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其它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三、招聘职位、专业及计划(详情.xlsx)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3年8月24日9:00至8月2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8月24日9:00至8月29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两科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3年9月4日9:00至9月7日9: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8月28日17:00前到高新区组织人事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滨河北路20号火炬大厦2楼人事档案室)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8.聘用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4: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退还报考该职位人员已交考务费。

(二)确定加分对象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笔试卷面成绩加10分的政策:

在高新区服务任职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考察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察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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