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4名人员公告

2013-08-22 22:24:17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长丰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详见《长丰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设置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任职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

3、身体健康。

4、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岗位设置一览表》,“年龄条件”中“3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它计算年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2)现役军人;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7)本县已在编人员。

四、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9月9日9:00至9月13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9月16日16:00前登录合肥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 9月17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名缴费结束后,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取消或相应减少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或退回报名费,改报考生需书面提交改报岗位申请,传真至0551-62669622,改报时间为9月18日9:00至12: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10月10日至10月12日从合肥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不指定参考资料),总分100分。

10月13日 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2:00 《专业知识》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和写作等,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保留两位小数)。

《专业知识》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知识(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设置一览表》),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经查分环节后,进入下一环节。

3、依据合成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成绩高低决定取舍;分数再次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

4、为保证新进人员素质,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50分,达不到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六、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被确定为入围面试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请在规定时间内(详见合肥人事考试网)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网上打印的《长丰县2013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本人准考证,到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发给面试通知书,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