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聘20名雇员公告

2013-08-22 22:24:53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规定,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雇员,从事城市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协作共事能力,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心态积极健康,愿意履行雇员义务;身体健康,形象良好,无残疾,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需具有滨州市城区常住户口(滨城区、滨州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户口)。

1、岗位一:12名,复退军人,男性,35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2、岗位二:8名,中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专业不限。

3、报考人员具有B证驾驶执照的,在笔试成绩中加5分。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27日

上午 08:30--11:30 下午 14:30--18:00

报名地点:滨州市人力资源市场(黄河四路307号)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复退军人另需持退伍证,报名,有驾驶执照的带驾驶执照。报名同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交一寸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面写上个人姓名)、交纳笔试考务费100元。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和试用期过程,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时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分类按照总成绩名次依次录取。

 

1.笔试

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市情市况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

报考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考务费为50元,时间以面试准考证为准。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录用计划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报考人员必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若身份证丢失可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录取办法

1.体检

按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的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对报考人员因体检、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成绩依次确定考核体检、政审对象。

3.录用

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拟录用名单在滨州人才网(www.bzrc.cn)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滨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雇员暂行办法》(滨编〔2007〕44号)的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雇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试用期合格后由滨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为3年,内含3个月的试用期。

 

五、待遇

雇员的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由用人单位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第一年月基本工资1220元(含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用),3年内每年递增月工资 100元。同时,参加企业员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食宿自理。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滨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3362879

滨州市城管执法局人事科 3163061

监督电话:3364402

监督信箱:bzrcfwz@163.com

滨州市城管执法局

滨州市人才服务中心

二0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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