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笔试成绩查询时间9月12日,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进行查询,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在9月12日-9月13日上午(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长沙市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长沙市政府一办公楼208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9月13日下午2:30-5:30领取查分结果。
6、资格复审
①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于9月18日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②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人员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
7、考核
①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时间与考核方案将在长沙市政府门网站上公布。
②考核内容为面试及业务操作。
③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即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业务操作主要考查考生的计算机上机操作能力。
④考核成绩按面试成绩50%、业务操作成绩50%合成。
8、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和考核成绩各占50%合成。
9、体检
①体检对象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则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②体检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③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0、考察(含资格终审)
①由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和长沙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组织进行。
②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11、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拟录取人员名单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经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复后,拟录取人员名单在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12、聘用
所有录取人员需与长沙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签订《雇用合同书》,并到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进行合同备案。
六、其他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长沙市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0731-88665518
2、监督电话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监督电话:0731-88665812
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371-84907996、84907997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