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福建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补充7名编内人员公告

2013-08-22 22:29:25阅读:0地区:福建电脑版

(三)综合总分为笔试、面试成绩分别乘以50%后相加折算而成,有免笔试人员参加面试的,综合总分为面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一)体检和考核人选从笔试、面试合格者中按综合总分排名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综合总分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重新进行面试。

(二)体检。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一些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一般安排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要求当日复检或当场复检的项目在体检时告知。体检结果由学校通知,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由学校的主管部门另行指定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它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本次招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要求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三)考核。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学校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四)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或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学校和主管部门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报市公务员局决定是否递补。

六、办理聘用手续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网(http://www.xmygz.cn)公示7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须于公示结束后三个月内提供办理聘用手续的完整资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学校依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聘用制暂行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七、其它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及非2013年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并在报名时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函。

(二)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附件2)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版)中“××类”下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均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相关专业的认定,由学校会同市卫生局负责。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四)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

(五)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六)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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