逍林镇公开招聘城管协管队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逍林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管协管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共12名,其中男性11名,女性1名。
二、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热爱城市管理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慈溪市户籍(以2013年8月28日户籍所在地为准);
3、年龄18-40周岁(1973年8月28日至1995年8月28日期间出生);
4、全日制高中(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到初中学历;
5、身体健康。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于2013年8月28日-8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到逍林镇政府306办公室报名。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同时提交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全日制在校学生不能凭已取得学历报名。
2、考试
考试采用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法,体能测试项目为男性1000米跑、女性800米跑,合格标准为1000米跑≤4′35″,800米跑≤4′30″,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笔试环节。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写作能力,退伍军人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笔试请随带身份证。笔试结束后根据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数2倍(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主要测试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按笔试成绩50%和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并列,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后得分高者优先。
3、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体检、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进行递补。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聘用后的工资待遇和有关考核、管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63501567
慈溪市逍林镇人民政府
慈溪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逍林中队
201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