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检与考核
在考试合格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发体检通知书。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考核。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替补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人选,并在杭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hzsrsj.gov.cn)和单位内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批准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如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71-85463886
杭州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