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巴南区总部经济服务中心招聘3名人员公告

2013-08-22 11:30:05阅读:0地区:重庆电脑版

重庆市巴南区公开招聘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以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巴南区总部经济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名额3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一)报名时间:2013年8月29日-8月3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新市街79号)。报名电话:66291677、66291676,政策咨询电话:66239580。

(三)报名要求: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8月28日。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考生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为2013年8月28日。

(四)资格审查: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五)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到报名点退还报名考务费。

 

(六)领取《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9月6日上班时间到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领取。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测试

时间及地点: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9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公共科目笔试科目及分值: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发布的考试大纲为准),满分为100分。

专业科目测试内容及分值:专业科目测试以现场测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报考岗位相关的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凡考生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有1科缺考的,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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