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人员自由选择现场抽取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教材一课时内容,准备90分钟后,进行脱稿说课,说课时间为20分钟。
(4)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9月14日;9月13日下午16:00面试人员报到施甸县示范小学开考务会。
面试地点:待定。
(5)公示面试成绩和总成绩时间及地点。
2013年9月15日在施甸县教育局公示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示期限5天。
总成绩=档案分+笔试分+面试分。]
4.体检。
(1)确定体检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按1:1比例确定。若体检后出现缺额的,可按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2)组织体检。体检时间为2013年9月17日。体检标准参照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5.政审。
由县教育局牵头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政审。政审不合格者,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审批
根据择优招聘程序,按档案、笔试、面试三项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经县教育局研究,报择优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后,上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审批通过的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1.报考教师需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荣誉证、代课乡 (镇)中心学校开具的代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乡(科)级表彰的附乡(科)级表彰文件进行报名。注:证明内容应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是否是财政计发工资的在岗代课教师或是2008年以来转岗的现仍在学校岗位的原县财政计发工资的公办学校代课教师或是学校自己招聘计发工资的代课教师,证明必须真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报名时每人交一寸免冠近照2张,报名费50元;进入面试的每人再交面试费50元。
九、工作要求
1.在县择优招聘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把代课教师招聘为公办教师工作纳入纪检监察重要内容,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2.择优招聘工作的职能机构及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明确工作职责,坚持按规定程序操作,对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人员,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3.全面落实好省、市政策,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切实把我县择优招聘工作组织好、实施好。
施甸县教育局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