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施甸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统一划定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则无论笔试成绩的高低,均视为该报考者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加后续的考核和体检。
(4)面试时间:2013年9月11日上午8:00。
(5)面试地点:施甸县进修学校
(6)面试办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时间到停止作答,要求用普通话作答。面试分以百分制打分后,7个评委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求剩余五个评委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以50%计入总成绩。
(四)考核政审、体检。面试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公布考生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低进行聘用)。
1.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调阅人事档案,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2.体检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及其它相关规定,统一组织健康体检。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政审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节假日顺延)。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在考核、体检、公示中如发现不宜聘用人员,由下一名依次递补;若递补人员在体检、政审、公示中也不合格的,则取消该岗位。
五、招聘纪律
(一)考生的各项表格必须如实填写,不得缺项,不得涂改。招聘工作期间,在施甸县人社局发出笔试、面试、体检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时限内,不能按时到场者即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招聘资格。
(二)整个招聘工作在施甸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参与和监督下进行。招聘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招聘纪律,坚持回避制度,保守工作机密,坚决杜绝不正之风。招聘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出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并处以五年的禁考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2013年择优从在岗代课教师中招聘30名公办教师的具体招聘方案和细则由教育局单独制定,具体详情请咨询教育局人事科或登陆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施甸县教育局“最新公开信息”)查询。
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