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施甸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施甸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核相结合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2013年施甸县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73名(其中:择优从在岗代课教师中招聘30名公办教师)。招聘的具体岗位、条件附后。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施甸户籍的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3.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4.报考人员的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1995年8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2009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被认定在各级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时填报虚假信息的人员。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4.其它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5日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发布在施甸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最新公开信息”)查询,文本公告见施甸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人才劳动力市场公示栏。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上午8:00至2013年8月28日下午17:30(共3天);
2.报名地点: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劳动力市场大厅。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毕业证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其它证件,填写《施甸县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
4.报名要求
⑴报名时交彩色免冠同底5分近照2张;
⑵考生按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报考,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
5.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需达到1:3方可开考。特殊岗位和紧缺专业未达到1:3比例要求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主管部门同意,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施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均按百分制计分,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
1.笔试
⑴领取准考证:报考者于2013年9月6日(17:30分以前)到县人社局人才开发和就业管理股领取《准考证》(人才市场三楼)。
⑵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⑶考试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考试参考书目为《云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应试教程》(云南大学出版社2013版)
⑷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9:00--11:30。
⑸笔试地点:施甸县示范小学。
2.面试
(1)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笔试结束后,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最低控制分数线。未达到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2)确定面试人员。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以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每个岗位的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导致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不足1:2的,则从最低制控分数线以上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面试(自行放弃面试的人员需向招聘领导小组提交书面说明,不提交书面说明又不参加面试的,按违纪处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数(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与招聘计划数不足这一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