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西抚州市直事业单位引进171名高素质专技人才公告

2013-08-21 11:27:30阅读:0地区:江西电脑版

五、体检和考核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抚州人才网等网站公布。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结束后,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引进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新引进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教育系统引进高素质人才试用期为1年),在试用期3个月内,用人单位须对其进行身体复检(复检标准参照体检标准执行),复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视本单位岗位、结构比例空额情况,按相关规定聘任相应岗位。

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聘考试考核合格人员。

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引才办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


七、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1、咨询电话

市引才办:0794-8222293

2、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0794-8282020

附件:

1、2013年度抚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招考岗位表.xls

2、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目录.zip

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zip

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zip

普通高职高专专业目录.zip

综合性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zip

附件下载处.rar

中 共 抚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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