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杭州市桐庐县招聘93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8-21 11:30:14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按考试总成绩(转业士官报考乡镇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3岗位的,按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计划1:1比例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执行。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结果仅作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及聘用

根据报考者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桐庐人才网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的拟聘用人员,经查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或本人书面申请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用资格,并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以上情况不再作递补。

七、其它事项

1.县人力社保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招聘的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辅导用书。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3.笔试成绩、面试名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及公示等名单和招聘信息均在桐庐人才网(www.tlrc.com.cn)、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tonglu.gov.cn/issue/root/sub/xzfldj_xzfldj/index.shtml)公布。

4.体检费。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体检项目予以核定、收取,并由考生个人承担。

5.本公告由桐庐县人力社保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1-64212801

附件:2013年桐庐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及条件.xls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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