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北宜昌市伍家岗招聘30人公告

2013-08-21 11:31:46阅读:0地区:湖北电脑版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国家人事部令第6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结合伍家岗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2013年伍家岗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组织集中公开招聘,涉及伍家岗区事业单位共30个职位。详见《2013年伍家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备岗位所需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和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3年伍家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职数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2、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被劳动教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市相关媒体和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站发布《2013年伍家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 日至26日(8:30—11:30,15:00—16:00)。

2、报名地点: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山大道376-2号三楼307室)。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第一代身份证原件须带本人户口)、相关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片3张。相关工作经历须有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并盖章。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要随意变更,便于联系。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者交考试费100元。本次招聘只在现场受理报名,不受理网上等方式报名。

5、资格审查及其他

(1)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对符合报考条件的,招聘单位不得拒绝报名。

(2)在实施笔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考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职数。

 

6、准考证发放

报考人员须凭第二代身份证原件(第一代身份证原件须带本人户口)于2013年8月29日 (8:30—11:30,14:30—17:30)到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三楼307室)领取《准考证》,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总分100分。笔试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写作等与报考岗位相关的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及时在伍家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笔试时出现报考人员缺考,进入面试的人员未达到1:3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职数。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告。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2)面试方式。面试方案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制定并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9人组成,其组成按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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