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省大连市事业单位招聘857名人员公告

2013-08-21 11:32:02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3.报考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3: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退还考务费(另行通知)。

四、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与能力测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职业能力测试占7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题,笔试时限为12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3年9月28日上午09:00-11:00。

3.笔试要求:

报名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查询:

报考人员可于2013年10月9日登陆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大连人才网查看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拟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资格审查的有关要求。

5.面试人员:

对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所报岗位招聘计划3:1的比例拟定面试入围人员,按3:1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视为拟定面试入围人员,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正式面试入围人员。

对笔试后合格人员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仍可进入面试。

6.加分政策:

(1)根据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服务有关政策,“‘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3年内,符合其所在地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参加招聘考试时,笔试成绩加5分”。报考所在涉农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且符合“三支一扶”大学生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于2013年9月5日—2013年9月6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到大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7号窗口进行加分资格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联系电话:0411-84618709)。

(2) 根据《关于鼓励适龄青年应征入伍有关政策的通知》(大政办发〔2011〕111号)精神, 大连地区应征入伍满两年或两年以上、现已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参加大连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时,笔试成绩加5分。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应于9月5日—9月6日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退出现役证》原件、复印件及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二张)到大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查,逾期不予受理(中山区七一街2号,联系电话:0411—85848030)。

(二)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定面试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报考人员的《准考证》、《居民身份证》、报名登记表(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职称或执业资格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年龄、政治面貌、工作经历等招聘条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合格的笔试成绩依次审查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和地点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正式面试入围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对笔试后未达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面试后,面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正式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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