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218名人员公告

2013-08-21 11:39:3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应聘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大学生,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上述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的毕业生,须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须出具县以上组织部门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亲自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上签名。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资格审查结束后,对E类岗位和C11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六、面试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技能测试、试讲等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通过面试资格审查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应按规定参加面试。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见面试准考证。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内容

A、B、D类岗位进行面试,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C类岗位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按照笔试、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3:4:3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其中,C07岗位进行试讲,按照笔试、试讲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C11岗位进行试讲和技能测试,按照试讲、技能测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E类岗位进行面试和技能测试,按照面试和技能测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总成绩。F类岗位只进行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即为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结束后,A、B、C、E、F类岗位,依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D类岗位,根据应聘者的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能素质测评范围人员,计划招聘2人及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计划招聘3人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体能素质测评结束后,在合格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员。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试讲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技能测试情况确定。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体检考核范围资格。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岗位要求的优先条件、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范围人选。

七、考核体检

考核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根据实际需要,考核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时,可以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者,不予聘用。

D类岗位体检、考核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

因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考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按照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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