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老城区招聘20名教师公告

2013-08-21 11:35:31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二)确定加分条件

1、加分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下列人员可享受加分政策:

参加我省“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洛阳市农村任职满2年以上(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洛阳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

2、提交材料

符合加分条件申请加分的考生,应提交以下材料:

(1)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老城区招聘教师加分申请表》(附件1)。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省辖县(市、区)、市委组织部出具的任职满2年(截止时间:2013年6月30日)考核合格的证明(附件2);

(3)“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3、提交加分材料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提交时间:2013年8月29日—2013年8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

提交地点:老城区义勇前街居业家园21号老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7房间

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加分,并提交加分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享受加分政策。

4、其他

组织实施招聘部门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享受笔试卷面折合成绩加10分的政策。对于弄虚作假享受加分政策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包括教育综合知识(教师职业道德与个人修养,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常规教学与教学实践,新教育理念与新课改知识)和英语知识两科,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13年9月7日上午,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折合成绩=教育综合知识卷面成绩×85%+英语知识卷面成绩×15%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折合成绩+加分

笔试卷面折合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结果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笔试成绩将在原报名网站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5、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

(四)试讲

1、试讲人员的确定

(1)试讲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各职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试讲资格确认。

笔试缺考、作弊和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试讲环节。

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3年洛阳市老城区招聘教师试讲资格确认表》一式3份(见附件3),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3份复印件)。

①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②毕业证,有学位者同时带学位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相应专业、层次的教师资格证;

④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空白就业协议书(全套))。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老城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ylc.gov.cn/“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公告公示”专栏)公布,请考生注意登陆查看。

2、试讲办法

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入试讲环节。试讲采取在现行教材中随机抽课,准备20分钟,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微型课(20分钟以内)的方式进行,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

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数,应组织现有人员试讲,应试者试讲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试讲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试讲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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