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哈尔滨师范大学招聘56名人员公告

2013-08-21 11:38:20阅读:0地区:黑龙江电脑版

5.应聘的博士研究生年龄需45周岁以下;急需岗位的应聘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计算年龄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

6.应聘人员需在2013年12月31日前能够获得博士学历和博士学位。

(二)享受待遇

被录用的应聘人员将享受国家和我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正式在编教职工的相应待遇。

五、招聘计划

详见附件1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5日—2013年9月25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网上报名,登陆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hljhrss/index.jsp)或黑龙江省人才评价网(http://221.208.247.70:8000/index.aspx)进入报名系统。由个人注册用户,浏览选择职位,填写报名资料,记录报名序号,打印报名表。网上报名的同时,应聘人员需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的电子版等材料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rscrsk1133@126.com; 或者将简历和本科、硕士、博士毕业证与学位证的复印件通过邮寄的形式邮寄至:哈尔滨师范大学人事处人事科(哈尔滨市呼兰区师大南路1号,邮编:150025)

3.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的不予审核。

(3)考生报名时应详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4)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致电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流程、方法等问题需要咨询时,可查询网站《通用报名流程》和《常见问题问答》或致电技术咨询电话(0451)82672690。

(5)应聘者需认真制作要发送或邮寄的个人简历,详实准确地填写个人报名资料,要明确所要应聘的具体岗位;应聘者的学历、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一致。

(二)资格审查

1.审查时间:2013年10月7日~10月27日;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可在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0月28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对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提请仲裁;仲裁通过的视为报名成功,仲裁未通过的,只能取消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

3.几点说明:①资格审查通过的,学校将电话通知,并告知具体面试事宜; ②在2013年11月15日前尚未得到电话通知的,既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学校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13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的需要采取试讲、答辩和实践操作等考核方式。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从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创新能力和授课技能等。

3.面试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式,低于60分的学校不予聘用。

(六)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1.按照招聘指标1:1的比例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的名单。

2.成绩出现并列时,将按照试讲、答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

七、体检

组织拟录取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合格者方可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考核

组成考核组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考核。主要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同时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学校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网站上对拟录取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校党委常委会审批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

十、录取

由学校负责为录取人员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十一、几点说明

1.应聘人员在正式办理入校手续前,须提供硕士、博士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否则学校有权不予录用。

2.对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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