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遴选2名人员公告

2013-08-20 16:13:58阅读:0地区:四川电脑版

因工作需要,参照《宜宾市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试行办法》,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拟公开遴选2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宜宾市范围内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并愿意从事工会工作;

2、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30日以后出生的);

3、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且没有受到任何党纪政纪处分;

4、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和会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用。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具有法律、社会管理、师范教育、人力资源、艺体、财会、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遴选程序

按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测试、组织考察、健康体检、调动前试用、正式调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报名人员于2013年8月26日到8月30日在市总工会办公室报名(中山街18号502室)。报名时须交《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事业单位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岗位数比例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降至不低于3:1。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调查研究、应变处置、决策分析、依法行政、工会业务及文字表达等能力。笔试总分100分,占笔试面试总成绩的60%。

(四)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拟遴选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领取面试单时,通知面试时间。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性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总分100分,占笔试面试总成绩的40%。

(五)考察。按职位名额和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х60%+面试成绩х40%),从高分到低分以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人选进行德、能、勤、绩、廉考察,重点考察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

(六)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市总工会党组集体研究、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进入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七)试用。向拟选调人员所在单位发函,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津补贴等在原单位领取。试用期满后,根据工作情况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正式使用。

(八)调动。决定正式使用的,按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的有关规定办理。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宜宾市总工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211928。

宜宾市总工会职工教育帮扶中心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点击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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