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新疆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招聘事业编制12人公告

2013-08-20 16:15:11阅读:0地区:新疆电脑版

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公告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批准,同意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共12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是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现役制,列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序列,肩负着全地区8县1市的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和维稳处突工作;招收的消防文员为地方事业编制,隶属于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管理,主要从事消防宣传、培训、接警调度、数据统计和文秘信息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文化程度、执业资格和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管理岗位招聘对象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8月26日后出生)。

2、专业技术岗位招聘对象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2年8月26日后出生)。

3、工勤岗位招聘对象除了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含在职函授或自考学历),获得国家颁发的相关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7年8月26日后出生)。

(三)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

2、充实到基层的特岗教师、“双语”教师、考核合格“双语”临时编制教师;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4、曾被所在单位开除职务的人员;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考试录用过程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被给予“不得报考”处理的人员;

6、参加并进入拟录用公示的2013年度公务员或其他事业单位考试录用的人员;

7、笃信宗教、多次参加宗教组织活动或参加过“法轮功”等非法气功组织的;直系亲属、直接抚养者或其他关系密切的旁系亲属系“法轮功”、对社会有危害气功组织的骨干分子,或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

8、由于各种原因,其政治表现难以查清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简章及岗位表

2013年8月20日,将在阿克苏地区人社局网站(www.aksrsj.gov.cn)发布《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简章》、《2013年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员岗位一览表》。

四、报名和资格初审时间、方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8月30日。

3、报名地点:阿克苏市教育路7号阿克苏地区启明学校。

4、报名现场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二)缴费


报名现场由工作人员收取报名费、笔试费。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消防文职人员简章》。

阿克苏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阿克苏地区公安消防支队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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