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第二次招聘327人公告

2013-08-20 16:16:33阅读:0地区:江苏电脑版

6.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和补报名:本次招聘岗位设定开考比例(具体见职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由区人社局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招聘的人员,将由人社部门通知,选择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补报名时间:2013年8月31日09:00—16:00。

7.准考证打印:报名成功的人员,自行到报名确认的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3年9月5日9:00至9月8日。

(二)报名注意事项

1.为了保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公平、公正,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招聘单位资格初审时只对报名者网上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按该岗位统一的政策口径进行审查,面试前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如实填报符合自身资格条件的岗位。在网络报名过程中,报名者对于自身资格条件与所填报的岗位条件如有疑问请及时进行电话咨询。

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名者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名者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2.报名者应按网络报名系统要求,上传拍照或扫描的图片材料:①本人白底证件照;②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岗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资格证书;④吴江区社会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照片,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笔试费用100元/人(如网上缴费确有困难无法完成的,可在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前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厦10楼1007进行现场缴费),完成缴费方视为报名成功。

 

4.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网上缴纳为主,特殊情况现场缴纳),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现场缴纳)。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于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前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到区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完成手续视为报名成功。

5.职位简介表“学历”一栏中,不包含“及以上”情形的,仅限此学历的人员报考。例:要求“本科”、“大专或本科”学历的,研究生不得报考。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8日(星期日)上午,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不指定复习教材,笔试分A、B、C、D四类。

A类:《综合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内容),专业考试《西医综合》(100分),总分200分;

B类:《综合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内容),专业考试《中医综合》(100分),总分200分;

C类:《综合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内容),专业考试《护理知识》(100分),总分200分。

D类:《综合知识》(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等内容),《申论》(100分),总分200分。

 

A、B、C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30%,专业考试占70%折算成百分制。D类考试,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占50%,《申论》考试占50%折算成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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