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滨州市技师学院招聘12名教师公告

2013-08-20 16:19:19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及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社局审批。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人事代理制度。

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0543--2395067

附件1:2013年滨州市技师学院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doc

附件2:2013年博兴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中 共 博 兴 县 委 组 织 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 州 市 技 师 学 院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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