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伊滨区2013考试招录教师

2013-08-20 16:19:26阅读:0地区:河南电脑版

为满足该区教育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批准,决定面向社会为该区偏远地区中小学校考试招录教师100名,其中:初中10名、小学90名。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第6号令)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洛政办〔2006〕100号)有关规定,现制定公开招录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实施

  本次考试招录教师工作,在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由伊滨区管委会办公室、伊滨区管委会教育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报考范围和对象

  尚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报考条件

  (一)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5.持有与报考职位层次、专业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6.学历要求:

  中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教师职位: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一招收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含经我国驻外使领馆和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7.年龄要求:截止2013年8月15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1981年8月16日及以后至1995年8月16日以前),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78年8月16日及以后至1995年8月16日以前);

  8.身体健康,符合《国家教师资格认定条例》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的身体条件;

  9.具备教师任职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四、招录职位、专业及计划

  (一)初中学校职位10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语文3名  数学3名   英语4名

  (二)小学职位90名(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内):

  语文13名      数学12名英语39名

  体育11名音乐9名   美术6名

  五、招录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2.网上提交信息、上传照片时间:2013年 8月24日9:00至 8月28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或提交免考务费材料):2013年8 月24日9:00至 8月29日17:00。

  3.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按规定每人每科交纳考务费30元,共60元。网上缴费可使用银联在线支付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银行卡。

  4.报名网址: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

  (http://www.lyhero.com/exam)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2013年9月 4日上午9:00至9月7日上午9:00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6.具体网上报名操作方法到报名网站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缴费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

  7.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交考务费。拟免交考务费的报考者应于8月28日17:00前到洛阳伊滨区管委会办公楼405房间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及户口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及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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