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

2013-08-20 16:19:36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关规定,崂山区中韩街道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社区举办、非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6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幼儿教师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没有教师资格证书的,可先应聘,但须在聘用起两年内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

(六)学历、专业、户籍、年龄要求

1.全日制普通幼儿师范学校、艺术学校中专学历,青岛市常住户口。

2.全日制大专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小学教育专业、音乐专业、美术专业)专科学历,青岛市常住户口。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户口不限。

以上三类应聘人员年龄均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7日以后出生)。

(七)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8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书,否则不予聘任。

(八)在读大中专学生、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人员、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

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2013年8月24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177号(青岛市汽车东站南约200米),中韩街道办事处220房间。联系人:王老师、吴老师。

3.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崂山区中韩街道2013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资料(二代身份证、户籍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者,须提交毕业生推荐表及毕业学校证明。所提供的资料不全或无法辨认的不予承认。

4. 报名结束后,若招聘计划数与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2,,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生计划。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因为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报名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于2013年8月26日至27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中韩街道办事处220房间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和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时间、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1.统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心理学及相关知识和应用,不指定教材。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集中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3年8月28日上午9:00-10:30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于2013年8月29日下午(2:00-5:00)至30日上午(9:00-11:30)到中韩街道办事处220房间领取面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崂山区政务网(http://www.laoshan.gov.cn)上公布。

2.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方可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说课和技能展示两部分,采用百分制计分,统一时间、统一地点、集中封闭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8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根据实有人数确定分几组进行,分组依据笔试成绩按S形方式进行(如有并列以姓氏笔画为序)。

说课从山东省幼儿园中班教材中抽取一节课,时间8分钟,共40分;

技能展示内容包括钢琴弹唱、舞蹈、绘画(各占20分),共60分。钢琴弹唱、舞蹈展示的曲目内容自选,绘画为命题简笔画。

(四)成绩核算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总成绩。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为先。

按照面试所分组别,依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体检人数与面试人数1:1.5的比例分别确定各组进入体检和政审程序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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