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在路北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五、聘用
被招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工资、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待遇参照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政策确定。
六、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路北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www.tslbjy.com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7215292。
附:
唐山市路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