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幼师第一附属幼儿园招聘18名人员公告

2013-08-20 16:20:54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等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人员应提供幼儿教师资格证)。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负责组织实施,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省教育厅教人〔2001〕35 号和教秘人〔2004〕56号)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医院应出具应聘人员体检“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全面、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体检、考察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亳州就业人才服务网公示3天。

(八)聘用

1.经笔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六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以后一年一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本次聘用的人员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其人事档案由亳州市就业人才服务局统一管理。

3.本次聘用的人员和同岗位人员同岗同待遇,同岗同职责,同岗同考核,由市就业人才服务局核定工资标准。

四、监督检查

为增强招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考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本公告由亳州幼儿师范第一附属幼儿园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为:

亳州幼师:5347122

市教育局:5125209

市就业人才服务局:5132036

市人事考试中心:5118606

市纪委执法一室:5555812、5555885

市纪委第一纪检监察组:599115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亳州幼师第一附属幼儿园招聘岗位简章.doc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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