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宝鸡振兴计划招聘公告

2013-08-19 17:47:24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7、考察体检。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由毕业院校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其出具书面考察材料,考生参加体检时将考察材料统一交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2号)文件规定,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8、公示。考试(核)、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市人社局网站上予以公示。职位出现空缺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经过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9、聘用。公示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同意后,向拟聘用人员发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招聘通知书。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县区人社局报到,并与县区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签订五年以上服务年限的协议后,由县区人社局分配到基层用人单位。新招聘人员第一年为见习试用期,非师范类考生报考教师岗位的须在见习试用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卫生岗位护理专业毕业生须在见习试用期内取得护士资格证。见习试用期满仍未取得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试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三、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每个程序的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均在宝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bjrs.gov.cn)发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分别牵头组织实施,全程接受市、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宝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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