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和集镇市容卫生整治工作,推进城镇化进程,提升旅游等三产服务水平,经县编委会研究(蓝编发〔2012〕16号),决定给全县22个镇统一设置城镇管理服务站,实行财政全额拨款,各站所需人员实行从镇属事业单位具有相关专业工作经验的富余人员中选调的方式解决。为了做好此次选调工作,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1、2012年12月31日前经县以上录用的原各镇村镇站现在岗工作人员。
2、2012年12月31日前经人社部门录用或国家政策性安置到镇属事业单位具有城乡规划类专业的现在岗富余人员。
二、选调人员条件
1、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现象。
2、在岗敬业,并能积极参与镇上的中心工作。
3、在单位表现良好,单位同意报名的。
4、热爱此项工作,具有完成此项工作能力的。
5、镇属事业单位富余人员是经人社部门录用或国家政策性安置的,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同时还应具有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的城乡规划类(城镇规划、环境规划与管理、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风景园林、景观设计、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
三、选调名额
本次选调城镇管理服务站工作人员25名。
四、选调的方法步骤
本次选调按照报名、考察、考试、公示、办理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地址:住建局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13年8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4、报名需提供单位开具的在岗工作证明,乡镇富余人员还要出具相关证书。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住建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在岗情况,身份情况,工作表现情况,是否有违法违纪现象,是否能够胜任城乡规划与管理工作,近三年年度考核是否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对考察合格拟参加笔试人员进行公示。
(三)考试
本次选调采取笔试考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
(1)笔试的时间:2013年8月30日(星期五)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时事政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知识。
(四)拟选调人员的确定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25人,如果总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者均确定为拟选调人员。
(五)公示
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
(六)办理手续
对考试考核合格人员,由县人社局、县编办等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