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省招聘2500名城镇社区专职人员公告

2013-08-19 14:50:47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3. 面试

面试由市级社区办组织实施,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在陕西民政网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县(区、市)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各县(区、市)社区办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考察由各县(区、市)社区办负责,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修养、工作态度及能力等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报批和公示

市级社区办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报省社区办审批。省社区办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陕西民政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八)聘用和培训

各县(区、市)社区办根据省社区办的审批意见,向决定聘用的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社区办(民政局)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的管理按《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各县(区、市)社区办对已聘用人员进行集中岗前培训,并于12月31日前将聘用人员分配到岗。

五、纪律要求

为了维护2013年陕西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秩序,各级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和考务机构,以及所有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要高度重视,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弄虚作假、泄密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应聘全省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咨询电话

省社区办:(029)87290512

省考试中心:(029)87457489 87441673

附件:

1.重要提示.doc

2.2013年全省公开招聘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计划.doc

陕西省社区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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