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陕西西安市户县振兴计划招聘90人公告

2013-08-19 14:51:22阅读:0地区:陕西电脑版

除学前教师岗位外,报考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县2013年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报名人数核减或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学前教师岗位按照不超过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他岗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每组面试考官一般5至7人,设主考1人,面试采取抽签和当场公布得分的形式进行。面试原则上对应聘教师岗位的人员采取试讲的方式,对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采取答辩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和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等方面能力。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即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个岗位按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名先后。

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面试成绩及总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需持笔试准考证、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档案、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以上均需原件),县外生源还需提供本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介绍信或报到证等证件接受资格复审。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审查不符合资格条件等原因产生空缺的,按公布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在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

(六)考察

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合格人员即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审核、聘用

1.审核聘用。县人社局将公示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上报省、市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后,办理全省统一印制的录取通知书。

2.聘用人员与县人社局和主管部门签定《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服务协议书》(一式四份),从医和从事计生服务须签订6年以上年限服务协议,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须签订5年以上年限服务协议。

3.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与本单位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用人单位必须尽快协助办理工资、落户等相关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推托或拒绝办理。新聘用人员第一年为见习期,见习使用期结束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4.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它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责。

四、保障及约束机制

依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3年西安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3〕301号)精神执行。

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

联 系 人: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管理科

武治平   029-84822711

附件:

1.西安市户县2013陕西振兴计划招聘职位表.xls

2. 未就业证明式样.doc

户县2013年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代 章)

2013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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