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淄博桓台县选拔18名科级干部公告

2013-08-19 11:36:34阅读:0地区:山东电脑版

一、选拔职位和数额

这次拟公开选拔18名科级干部。其中,正科级领导职位2名,副科级职位16名。

1、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位2个

县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县金融证券服务中心主任各1名。

2、县直部门党外副科级领导职位2个

县工商联副主席、县旅游局副局长各1名。

3、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副科级领导职位5个

县烈士陵园主任、县广电局新闻中心主任、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主任、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县少海公园管理办公室主任各1名。

4、镇街道副科级干部职位9个

二、报名的范围、资格条件

(一)范围

符合各职位选拔范围和条件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和任职资格,有担任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在现职岗位上表现突出。身体健康。

2、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一般应是196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满1年。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正科级职务的也可报考。

3、报考副科级党外领导职位的,年龄一般应是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3年;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非中共党员。现任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职务的也可报考。

 

4、报考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副科级领导职位的,年龄一般应是50周岁以下(1963年8月1日以后出生),参加工作满3年,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现任副科级职务的也可报考。

5、报考镇街道副科级干部职位的,年龄一般应是32周岁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3年;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参加工作满2年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

6、任职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31日,按周年计算。

7、近三年年度考核无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8、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以及存有其他影响提拔使用问题的干部不得报考。

三、方法步骤

(一)发布信息。

(二)组织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从桓台政务网下载并填写《桓台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报名。报名时,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学历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参加工作时间证明及任职文件、任职资格初审表等其它证明材料。同时缴纳报名费100元。

(三)资格审查。县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选逐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准考证,凭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10: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规定核减计划。对凡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公选资格,并视情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作出组织处理。

(四)任职资格分。报考县直部门正科级领导职位的,现任正科级职务的每任满1年加2分,现任副科级职务的每任满1年加1.5分;报考县直部门党外副科级领导职位和县直部门所属事业副科级领导职位的,现任副科级职务的每任满1年加1.5分,现任部门中层正职的每任满1年的加1分,现任部门中层副职的每任满1年的加0.5分;报考镇街道副科级干部职位的不计算任职资格分。凡任职时间中断的,不合并计算,从最后一次任职时间算起。部门中层岗位的核定以县编制机构文件为准,各镇公布的片长、副片长(管区主任、副主任)可按中层岗位认定。

担任正副科级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按副科级职务加计分;担任部门中层正副职的时间可合并计算,按中层副职加计分。现任部门中层正副职人员担任科级职务的,按科级职务计算分值。任职资格分最高不超过10分。任职资格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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