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台州市温岭市农业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3名人员公告

2013-08-17 17:16:54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2013台州温岭市农业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3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加工与贮藏技术的指导,促进生态农业建设,确保温岭农林事业和现代农业科学发展,根据《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温政发〔2009〕59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温岭市箬横农林技术推广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职位A 、B 各1名)、温岭市泽国农林技术推广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3.身体健康;

4.温岭市生源或温岭市常住户口或父母双方(含一方)具有温岭市常住户口。

二、招聘对象必备条件

1.温岭市箬横农林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A

(1)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2)具体专业:食品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3)年龄: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温岭市箬横农林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B

(1)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2)具体专业:林业工程、森林工程、木材科学与技术;

(3)年龄: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温岭市泽国农林技术推广站工作人员

(1)硕士以上学位、全日制研究生学历;

(2)具体专业:植物保护、植物病理学、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农药学;

(3)年龄: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温岭市农业林业局人事宣教监察科办公室(太平街道鸣远路312号)。

3.报名办法: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的提供本人户口簿;非温岭生源考生且本人户口已迁出温岭,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其他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报考。

四、考试内容和时间

1.考试采用面试的办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对象。

2.考试时间:9月6日。

五、体检、考核和聘用

考试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核人数。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放弃体检,视作放弃聘用资格。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体检、考核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已就业者由本人与原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报考者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农业林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6223829。

附件:温岭市农业林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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