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5人公告

2013-08-17 17:17:25阅读:0地区:广西电脑版

4.资格审查: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把审查结果告诉应聘人员,合格者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

招聘岗位人数与报名人数的开考比例不少于1:3。

(三)考试

1.笔试

考试时间: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进行,笔试分值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限为120分钟。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职业规范、政治、经济、法律、时事政治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笔试成绩、岗位排名现场宣布,并在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人选姓名、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广西水产畜牧信息网、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网站及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宣传栏内公布。

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参加不免笔试岗位的应聘,须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时间:笔试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由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主管部门、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指派的人员,以及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以外专家组成,招聘单位以外单位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得少于三分之一。面试时限为12分钟。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言语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面试成绩、岗位排名现场宣布,并在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

考试总成绩按面试成绩计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广西水产畜牧兽医信息网、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网站及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工作区域内公布。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选。

 

符合免面试条件的人员参加不免面试岗位的应聘,须参加面试。

(四)考核

1.考核时间:确定考核人选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工作由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考核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4.经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五)体检、公示、聘用及聘后待遇

1.体检:由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费用自理。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将从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2.公示:在招聘公告发布的范围内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3.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有关部门审批后,办理增人计划、入编、聘用等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待遇:受聘人员为编内聘用,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受聘人员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下列情形的,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广西水产科学研究院负责人违反规定私自聘用人员的;

6.招聘工作主管机关、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

7.违反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规定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须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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