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加分规定
本次招聘中对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分,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同时符合两项及以上加分条件的,不作累计加分,以最高一项加分因素算。(1)根据毕署人通〔2008〕149号文件精神,凡在毕节地区参加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服务时间在一年以上不足两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3分,在二年以上不足三年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5分,在三年及以上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7分。根据毕署人社通〔2010〕294号文件精神,凡参加我区就业见习的高校毕业生,可与参加“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条件。
(2)本县内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10分。
6、加分确认
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符合加分的考生,当场领取加分确认单,没领取加分确认单的,不予加分。经统一登记汇总后,在笔试以前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面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在笔试成绩总分中加相应的分值(加分在按百分制折算前进行)。加分审核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正在服务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人员、“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西部志愿者”、“到村任职”、“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交毕节市“引导办”出具的“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等人员报考毕节市事业单位加分审批表。服务期已满的可出具服务证,服务证复印件需团县委或县“引导办”审核签字盖章。
(2)农村独生子女或二女结扎户的子女须提供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审核后出具的加分证明。
6、资格审查
负责报名的工作人员根据报考对象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考条件进行审查,收齐相关报考资料。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按程序参加笔试和面试。如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考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7、报名确认
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领取报名确认通知单,本次报名每人收取考务费100元。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笔试、面试均不搞任何形式培训。
所有成绩分值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一)笔试
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不指定用书)。
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 9 月 1 日上午9点至11点30分。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和地点: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确认通知单于2013年 8 月 31 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30分在赫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参加笔试。
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有效成绩指笔试成绩不是零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一般工作方法、谈吐举止、语言表达能力及应变能力等。
1、面试对象。
笔试结束后,定向招聘赫章县所辖乡(镇)村党支部书记人员的岗位按开考数及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其他所有岗位均按开考数及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同一岗位面试对象末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面试组织。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3、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时考生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进入考场参加面试。未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