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辽宁丹东市事业单位招聘864名人员公告

2013-08-16 16:49:25阅读:0地区:辽宁电脑版

5、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中的岗位代码、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时,要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代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得漏填或错填。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岗位代码即为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的依据,如果报考人员填报的岗位代码与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相符合的,按岗位代码认定。

6、报考人员查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时,应依据《专业指导目录》。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的专业名称须与所要求的条件相符。

7、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组织及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本次考试根据岗位特点和专业性质,共设三类考试内容。

1、教师岗位的考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

2、卫生岗位的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3、其他岗位的考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

笔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满分均为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报考人员于2013年9月23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时间、考试地点、准考证号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三)笔试分数线的确定及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根据参加各科考试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本次各类考试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报考人员在笔试结束一周后通过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笔试成绩。

五、面试

(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

本次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照招考计划与面试人数比例,确定各岗位拟参加面试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名单将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发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按管理权限,对拟参加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籍等证书原件,及招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对需要提供的证件须提供原件,如没能提供证件原件即为不符合招考条件。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招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三)面试的组织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全市面试工作。面试具体方式按照与招聘岗位相匹配的原则确定。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加权后总成绩,按聘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体检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通过多种形式,重点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因各种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按招考岗位依据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可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丹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报考单位和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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