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宿州市灵璧县事业单位招聘66名人员公告

2013-08-16 12:12:39阅读:0地区:安徽电脑版

4、其他事宜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0日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3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

2、笔试科目:

应聘管理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一)》,

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的考《公共基础知识(二)》。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以《安徽省2013年度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发布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上。

《公共基础知识(一)》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


《公共基础知识(二)》的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英语,写作。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统考笔试考试大纲在省人事考试网上统一发布。

笔试客观题部分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部分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作答。

4、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20分。

报考人员可于9月11日至9月13日从“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9月29日后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3年9月17日9:00至9月18日18:00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联系电话:0557-6021161)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统考笔试成绩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灵璧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单位招聘岗位数量,统一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比例的,人员确定以实有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及以上的人员数为准)。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省人事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属“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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