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广州市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招聘3名人员公告

2013-08-16 12:15:37阅读:0地区:广东电脑版

广州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2013年8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成立于2003年6月28日,为交通运输部直属一级事业单位,是国家海上专业救助机构之一。主要负责中国南海海域的国内外船舶、水上设施和遇险的国内外航空器及其它方面的水上人命救助;负责以人命救生为目的的海上消防;承担以人命救生为直接目的的船舶和水上设施及其他财产的救助;承担国家指定的特殊的政治、军事(战备)、救灾等抢险救助任务;履行有关国际公约和双边海运协定等国际义务。

南海救助局总部设在广州市滨江西路42号,下辖救助船队,应急反应救助队,救助后勤保障部和广州、深圳、湛江、汕头、北海、海口、三亚、阳江8个救助基地。现有职工844人,拥有各类救助船舶30艘,其中14000千瓦救助拖轮1艘,8000千瓦救助拖轮5艘,6000千瓦救助拖轮1艘,双体穿浪快速救助船1艘,近海救助拖轮7艘,其他船舶15艘,分别部署在珠江口、琼州海峡、西沙等重点海域的动态待命点值守。在交通运输部救捞局的统一领导下,在辖区水域部署5架救助直升机和1架固定翼飞机,在珠海、湛江、三亚3个救助飞机值班站点值守,形成海空立体救助体系。

建局以来,南海救助局按照交通运输部党组的指示,努力打造“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技术精湛,在关键时刻发挥关键作用”的专业海上救助队伍,发扬“把生的希望送给别人,把死的危险留给自己”的救捞精神,在水上人命救助、财产救助、环境救助、抢险打捞以及其他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中做出了积极贡献,受到各级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截止2013年5月31日,成功救助救援各类遇险船舶783艘(其中外籍113艘),救助救援遇险人员12736人(其中外籍人员1412人),获救财产价值人民币268.21亿元。为维护我国海上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履行国际海上安全义务,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3个,其中网络信息管理1人、财务管理2人。具体条件要求见附件。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正派,有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符合体检要求。

(4)无违纪违法记录。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5)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条件。

2.报名方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可登陆广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www.hrssgz.gov.cn)或广州考试信息网(www.gzexam.com.cn)报名。

3.报名时间:2013年9月3日9:00—9月25日17:00。

4.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5,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笔试

(1)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请到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的主要内容为公共科目,主要包括综合知识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知识能力。

(4)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5)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所在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名次并列)。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确定。

(6)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州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广州考试信息网公布,有关考生可登陆网站查分。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人员应在面试前1个工作日到我局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复审过程中发现报名材料有不实情况的,经确认后,将取消其面试资格。提交审核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国外学历须同时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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