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县教育局公开招聘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强化我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县人民政府安排,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活动中心主任1名;
(二)美术专任教师1名。
二、招聘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编教职工。
三、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品行优秀,具备与岗位适应的身体条件;
(二)本科及以上学历(含本科在读);
(三)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5年7月31日后出生)。
四、岗位要求
(一)活动中心主任岗位
1.有3年以上基层教育工作管理经验(在县直学校或教育办公室、初级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担任过3年以上校(园)长、副校(园)长或教育办公室主任职务)。
2.具有胜任岗位所需的综合管理及组织协调能力。
3.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标准。
(二)美术专任教师岗位
1.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验。
2.具有与美术教育相关的专业资格。
3.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
4.普通话水平达二级乙等标准。
(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13年7月31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3年8月1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8日下午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
县教育局人事股。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5214727。
(四)报名方法
现场报名。交验报名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证明(加盖公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
(五)资格审查
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将审查情况进行通报。时间:2013年8月18日20:00。
六、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两部分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原则上每个岗位报名3人以上(含3人)方可开考。考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一)笔试内容
活动中心主任岗位: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活动相关基本知识、教育法律法规政策和教育理论;美术专任教师岗位: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活动相关基本知识和美术基本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9日上午8:00—10:00;笔试地点:县特殊教育学校。笔试迟到3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笔试资格。
根据各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考岗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二)面试
1.活动中心主任岗位:包括公文写作和答辩两部分,各占50%。公文写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应用写作基础;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包括思维逻辑、沟通表达、临场应变等综合能力。
2.美术专任教师岗位:现场作画,时间90分钟,画种不限, 材料工具自备,现场命题。
面试时间:2013年8月19日下午14:00—17:30;技能测试地点:县特殊教育学校。
七、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01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