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浙江宁波市房产产权产籍监理处招聘1名人员公告

2013-08-16 12:17:30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15个工作日在宁波建设网(www.nbjs.gov.cn)上公布。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

考生凭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即为零分),由此产生的空缺不替补。

3、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 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建设网(www.nbjs.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建设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 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 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录用人员为2013年普通 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需在201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未取得的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191045

宁波市房产交易中心 宁波市房产产权产籍监理处

二零一三年八月七日

附件: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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