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缴费。9月20日至9月22日期间,到参加考试的所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减免笔试费用手续。办理减免手续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七、笔试
(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全省各级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3年9月21日上午9:00-10:30《职业能力测试》;下午14:00-16:00《申论》。
笔试地点:宣城考点设在宣城市区,报考省直管县广德县公益性岗位的考生到宣城考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成绩
笔试后,按《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两科5:5的比例合成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复核、体检人员,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按《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八、复核、体检和公示
复核、体检和公示工作由各县市区、省直管县组织实施。资格复核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笔试准考证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对复核、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各市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三天。
九、签约聘用
考试、复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七天后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由聘用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十、其他事宜
符合条件的尚未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未进行失业登记的报考人员请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具体事宜咨询当地人社局。(宣州区3019296 郎溪县7015629 宁国市4031967 泾 县5031302 绩溪县8167992 旌德县8603679 )
政策咨询电话: 0563-3022705(市人社局就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63-3036887(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019447(市人社局监察室)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