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浙江温州市泰顺县招聘100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3-08-15 15:54:02阅读:0地区:浙江电脑版

2013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了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高人员队伍素质,满足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和《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统一公开招聘泰顺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招聘名额、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见《2013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二)报考者须具有泰顺常住户籍或者泰顺籍贯且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泰顺常住户籍(户口落户我县时间截止至2013年8月26日);

非泰顺常住户籍人员,其配偶具有泰顺常住户籍的,也可以报考;

(三)具有符合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参阅附件1。各岗位报考专业审查办法参阅附件2;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中,乡镇、县直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考的事业其他员岗位,限2007、2008、2009、2010年泰顺县选聘到村任职且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现仍在岗的大学生村官报考(即限选聘到村社区任职满2年对象,任职时间计算至2013年8月26日)。

我县范围内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第十二条规定九种“不宜录用”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专升本人员或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分类聘用的方式;如是硕士研究生(包括国外留学通过国内学历认证机构认证的)、“985”、“211”院校本科毕业生报考符合专业要求的岗位,其考试成绩达到本次聘用对象最低聘用分数的予以优先聘用。

(一)报名

县文化馆的舞蹈专业、乡镇文化员岗位实行先面试后笔试,实行提前报名,报名时间为2013年8月22日至23日(共二天,上班时间),报名地点为泰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洋心街132号,联系电话:67599223)。其中,乡镇文化员岗位按招考计划1:3的比例开考,县文化馆舞蹈专业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乡镇文化员岗位报考限为泰顺县范围考生;县文化馆舞蹈专业实行二轮报考办法,第一轮为泰顺县范围考生现场报考,县外考生同步实行网络邮箱报名(详细填写电子报名表,发送至邮箱whjcxd@126.com)。如遇第一轮现场报考考生人数未达到开考人数的,则由报名受理单位电话通知网络邮箱报名的考生携带报名材料在8月26日至27日进行现场报名。

除县文化馆舞蹈专业、乡镇文化员岗位外,其他专业(岗位)按以下办法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8月26日至8月28日(共三天,上班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如报名人员对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专业有异议,一律实行先报考符合要求的岗位,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报考。如遇开考比例不足取消开考、或遇报考专业异议调整报考的,将初步安排在2013年9月4日左右重新发布公告,并允许已报考人员在重新发布公告的规定时间进行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期间不再受理未报考人员的新报考申请)。

先面试后笔试岗位,未进入笔试的对象也可在规定时间进行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2、报名地点:泰顺县第二实验小学(原实验小学城北校区)。

3、报名办法:实行分专业(岗位)报考办法,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重复报名的取消考试资格。根据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由报考者到报名地点提交已填写报名信息的《2013年泰顺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和相关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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